高考期间对涉考校外培训机构的工作提示
来源: 黑龙江省“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      时间:2023-06-02 19:50:02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全国高考开考在即,为实现“平安高考”目标任务,全面加强考试管理,进一步加强涉考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切实维护考试公平公正,营造风清气正的高考环境,确保我省2023年高考工作安全顺利、平稳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不得对涉及学生考试的相关培训进行虚假宣传,不得发布“包过”等含有虚假内容,夸大培训效果,引诱误导学生及家长。

二、不得编造、传播虚假涉考信息,制造教育焦虑,破坏考试招生秩序。

三、不得编造或传播涉高考的押题、原题、重题、错题等各类虚假信息,不得诱导、参与或组织考生高考作弊,干扰破坏高考秩序。

四、不得组织或参与进入考场收集试题;不得以文字、音频、视频直播等任何方式在网络上公布或评价试题;不得违规传播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取的试卷真题原卷。

五、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本机构“上榜率”等信息。

六、不得超经营范围或违反相关规定,违规开展高考志愿填报等咨询服务并违规收费。

省“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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