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价连续下跌四年,浙商银行怎么还好意思让股东配股追加投资?
来源: 云掌财经花朵财经      时间:2023-06-16 18:10:55

花朵财经观察出品

作者 | 谢达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编辑 | 铎子

“拿了整整三年了,抛不掉啊!深套啊!”

6月14日,随着浙商银行A股配股发行股权登记日的到来,有投资者在股吧上发出了以上的牢骚。

此前6月12日,浙商银行曾发布公告称,拟向全体A股股东,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配售A股股份,配股发行价格为2.02元/股,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0亿元。

然而,此举曾遭到众多投资者的反对,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如果配股股权登记日收盘前没卖掉股票,同时又没参与配股的话,就会遭到损失。

而在这之前,浙商银行的股价已经连续下跌了四年。那么,浙商银行怎么还好意思让股东继续掏钱配股,追加投资呢?

推出七折配股

浙商银行欲配股融资的计划,其实由来已久。

2021年11月23日,浙商银行就曾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当时,浙商银行的配股议案就遭到不少股东的反对。其中A股反对票为13.9亿,H股反对票为2.77亿,合计达到16.67亿票,占参加股东大会的13.1%。

而根据浙商银行最新财报显示,该行每股净资产为6.72元,配股公告前,截至6月9日浙商银行收盘价为2.88元/股,也就是说,配股价格大致相当于市价打了7折,每股净资产打了3折。

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如果配股股权登记日收盘前没卖掉股票,同时又没参与配股的话,到复牌的时候股票将自动除权,将直接导致投资受损。

不过虽然遭遇众多中小股东反对,在大股东的夹持下,浙商银行的配股方案还是获得了顺利通过,直到6月12日正式出炉。

但根据浙商银行公告,如代销期限届满(6月15至21日),原A股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股数量的70%,本次A股配股发行将失败。

针对此次配股有无把握让70%以上的股东认购?6月13日下午,在浙商银行举行的配股路演活动中,浙商银行行长张荣森表示,根据近期金融机构配股情况,有信心成功完成此次配股。

事实上,浙商银行第一大股东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在此前的公告已出具承诺,将根据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持股数量,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根据本次配股方案确定的可获得的配售股份。

但截至2023年一季度,第一大股东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对浙商银行持股比例仅为12.49 %,前十大股东累计持有浙商银行股本占总股本比例也未到达70%,仅为63.32%。

变相让股东追加投资

争议之下,对于此次配股募集资金的意图是什么?

浙商银行在公告中表示,本次配股募集的资金主要为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的核心一级资本,提高公司资本充足率,支持公司未来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及综合竞争力。

一季报显示,截至今年3月末,浙商银行资本充足率为11.49%,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48%,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8.04%,分别环比下降0.11%、0.06%以及0.01%。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数据,同期商业银行(不含外国银行分行)资本充足率为14.86%,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1.99%,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0.50%。浙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此外2020-2022年,浙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93%、12.89%以及11.60%,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8.75%、8.13%以及8.05%,均呈下降趋势。

对于商业银行而言,补充核心一级资本的方式主要为定增、配股、可转债转股等方式。但一般来说,定增价格不能低于每股净资产,而目前上市银行股价已普遍破净。另外,可转债也需要转股才能计入核心一级资本,流程较为繁琐。相较而言,配股没有价格限制,更加便捷,也就成了浙商银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的最佳选择。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在配股这个过程中,上市公司是受益者,股东却是支付者。简单来说,配股就相当于上市公司要求股东对其追加投资。

然而,自2019年11月上市以来,浙商银行的股价表现一直不尽人意。从上市之初最高价4.97元/股跌至2.74元/股,浙商银行的股价已经连续下跌四年。虽然今年保持了上升,但迄今涨幅也仅有0.37%。如此看来,浙商银行又怎么好意思让股东配股,继续追加投资呢?

需要警惕的是,从2019年开始,浙商银行还出现了连续多年净资产收益率持续下降,净资产收益率从2018年的14.04%跌至2022年的9.01%。

打监管“擦边球”经营

前不久,浙商银行原一把手沈仁康甚至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接连反映出了浙商银行的内控,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据浙江省纪委监委2月6日消息,浙商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沈仁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浙江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沈仁康于2014年7月至2022年1月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书记、董事长,并于2022年1月被免去领导职务。

而在沈仁康之前,浙商银行和浙商产融还有多位高管被查,包括浙商银行原副行长、浙银资本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张长弓,浙商产融原副总裁徐兵等人。

而据相关媒体报道,沈仁康被查或与浙银资本、浙商产融等案件有关。2015年,也就是沈仁康上任浙商银行董事长不久后,浙商银行总资产就曾首次突破了1万亿,较年初增长53.99%。

不过也是在这一年,浙银资本由浙商银行资本市场部牵头成立。很快,浙商银行就被曝出通过浙银资本绕开《商业银行法》的“银行资金不能入市”等规定,做了很多投行业务。

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浙银资本对外投资了100多家有限合伙基金。借着这些“通道”,浙商银行将理财资金投到一二级股权市场,而这些资金很大一部分流向了房地产相关领域。

2015年“宝万之争”爆发,姚振华控制的深圳钜盛华和前海人寿等宝能系公司以加杠杆方式多次举牌万科,就曾有消息称,浙商银行理财资金通过浙银资本通道输血130亿给宝能集团,成为宝能举牌万科A最重要的“子弹”。

在“宝能系”事件曝光之后,监管同时介入,要求浙银资本切割与浙商银行的关系。但时至今日,尽管此前已有监管介入,沈仁康也已于2022年1月被免去领导职务,房地产业仍为浙商银行的重要客户。

2022年,浙商银行前十大贷款客户主要以房地产业客户为主。同期,房地产贷款金额为1668.27亿元,占全行贷款比为10.94%,该比重明显高于招商银行的6.21%、兴业银行的7.14%,以及浦发银行的6.57%等。

浙商银行前十大贷款客户 图源:浙商银行财报

与此同时,浙商银行房地产业不良贷款率近年来在迅速上升,从2021年的0.62%上升到2022年末的1.66%。

房地产业不良贷款上升明显 图源:浙商银行财报

2022年11月,浙商银行杭州分行又因以建筑企业名义,通过应收款保兑、国内信用证等业务,变相为房企增加融资;债权融资计划业务开办不审慎,存在资金被挪用于土地竞拍保证金、以息转费等情况,被罚款400万元。

然而,就这样的银行,还想通过配股让股东们追加投资,又能有几个股东是心甘情愿的呢?

(文章来源:花朵财经观察)

*本文基于公开资料撰写,仅作信息交流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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