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卫健委发布《北京市互联网诊疗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提出,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要加强药品管理,严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严禁在处方开具前向患者提供药品。
北京:严禁使用AI自动生成处方
(相关资料图)
《办法》指出,医疗机构应当对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务人员进行实名认证,确保医务人员具备合法资质。医师接诊前需进行实名认证,确保由本人提供诊疗服务。其他人员、人工智能软件等不得冒用、替代医师本人提供诊疗服务。
医疗机构应当明确互联网诊疗的终止条件,当患者病情出现变化、本次就诊经医师判断为首诊或存在其他不适宜互联网诊疗的情况时,接诊医师应当立即终止互联网诊疗活动,并引导患者到实体医疗机构就诊。互联网诊疗病历记录按照门诊电子病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5年。诊疗中的图文对话、音视频资料等过程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年。
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要加强药品管理,处方应由接诊医师本人开具,经药师审核合格后方可生效,严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严禁在处方开具前,向患者提供药品;严禁以商业目的进行统方。
互联网诊疗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应当在互联网诊疗平台进行公示,方便患者查询。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医务人员的个人收入不得与药品收入相挂钩,严禁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转介患者、指定地点购买药品、耗材等。
强化互联网诊疗监管势在必行
近年来,“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迅速。从互联网医院到明确常见病、慢性病患者互联网问诊可进行医保报销,从网售药品到核心诊疗再到互联网医保,各地出台方案积极支持在线医疗全面发展,筑牢了在线医疗用户规模增长基础。
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5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12月,我国互联网医疗用户规模达3.63亿,占网民整体的34.0%。随之而来的是先药后方、AI开处方、诊疗事故等乱象,为互联网诊疗埋下重大安全隐患。
“一些互联网医疗平台采用‘先选购药品,再因药配方,甚至由人工智能软件自动生成处方’的操作方式。”据媒体报道,正规互联网医院,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开具的电子处方,应该有医生的签名、互联网医院电子章。但不排除有些小型的互联网医疗平台仍存在用人工智能、机器人等工具自动生成处方。
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诊疗活动,去年3月,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就曾明确,医师接诊前需进行实名认证,确保由本人提供诊疗服务。其他人员、人工智能软件等不得冒用、替代医师本人提供诊疗服务。
同时,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药品管理。处方应由接诊医师本人开具,严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
在互联网药品销售方面,去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也要求,不得提供处方药购买的相关服务,意在强调“先方后药”和处方审核的管理要求。并强化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工作,对监测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按照职责进行调查处置。
人工智能赋能医药晋级数字时代
那么,人工智能应如何赋能医疗行业发展?事实上,作为第四次工业革命的重要基石,人工智能早已深入医疗领域,技术研究、生物制药、临床诊断等多个环节都能看到人工智能的身影。
今年4月11日,在2023乌镇健康大会——新时代中医药高质量发展高峰论坛上,多位专家阐释了人工智能在医药领域的重要应用。
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兰娟认为,当前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发展并不是西医所独有、也不是中医所独有的,而是一个新兴的科学技术。谁用得好,谁就发展。如果把人工智能应用好,把中医药大量的真实世界的数据,与大数据、人工智能有机结合起来,可能会使医学产生很大的突破,实现跨越式的发展。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会长陈香美指出,大数据精准治疗驱动中西医结合的发展和中医药发展迫在眉睫,首先应该从国家层面上、从国家体制上,对中医、中西医结合的大数据真实世界研究给予大力的支持。中医药在临床评价的体系传承基础上,要具有适合中医药临床评价体系和药物评价体系,推动中医药走向现代化。
在创新中药研发方面,中国工程院院士、南通大学教授顾晓松表示,中药产业实现代化的突破口也在于运用人工智能等实现创新中药研发。利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把中医优质资源释放,通过互联网、移动终端让更多老百姓获得收益,才能真正实现“健康中国”民生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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