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2023年中考志愿填报指南
(资料图片)
一、填报时间
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5月24日~27日,报名点审核志愿数据时间为5月28日~31日。
二、填报方式
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考生自行上网填报和中学集中填报两种方式。
区、中学、考生按分级管理权限,凭账号及密码登录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https://exam.edu.foshan.gov.cn/iexamfs/)进行志愿填报工作。
三、批次安排
我市中考志愿依照“结清一批,再启动下一批”原则,招生部门按志愿设置的顺序,分批次逐个层次投档录取。在各批次中,提前批、第一批和第三批批次由市统一设定,第二批由各区根据实际设定,每批次内再划分若干个层次。具体安排如下:
1、提前批
包括面向全市招生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市一中等9所学校(包括佛山市第一中学、佛山市第二中学、佛山市第三中学、南海区石门中学、南海区南海中学、顺德区第一中学、顺德区李兆基中学、三水区三水中学和高明区第一中学等9所学校,以下简称“市一中等9所学校”)特长生、其他学校面向全市招生体育和艺术类计划、市中心业余体校和市体育运动学校招生计划。
2、第一批
包括市一中等9所学校名额分配(指标生)、市一中等9所学校普通生(含剩余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的普通高中普通生和民办普通高中公费生。
3、第二批
包括区内招生公办普通高中(含名额分配、普通生等)、民办普通高中民办生、职普融通试点专业(具体层次由各区设置)。
4、第三批
包括面向全市招生的中高职教育贯通实验班、三二分段中高职衔接、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预备技师班、面向全市招生和面向区内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部省属及外地在我市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第二批次录取结束后,将组织普通高中补录。公办普通高中剩余计划面向区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剩余计划面向全市招生。
四、录取办法
各普通高中学校的名额分配、普通生(含剩余招生计划)等录取办法详见《佛山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附件2。自主招生录取办法详见《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相关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办法详见《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佛山市2023年招收艺术特长生术科考试工作的通知》和《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佛山市2023年招收体育特长生术科考试工作的通知》。
以上文件可在佛山招考网查看:http://zsks.edu.foshan.gov.cn
各中职学校(技工学校)招生投档方法与普通生类似。市招生办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适当划定普通高中录取最低资格线,合理引导初中毕业生有序分流;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批次完成后,中职学校(技工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实行注册入学招生。
五、相关要求市招生办将统一编制《佛山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电子版)》,并在有关网站上及时发布招生生源计划,做好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考生必须认真阅读上述资料和佛山招考网的最新公告,详细了解志愿批次设置和录取顺序安排、录取原则和计划勘误等变化,明白各批次招生生源计划情况,根据自身实际,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志愿,并对自己所填报志愿的准确性负责。具有本市户籍跨区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在填报志愿时可选择学籍所在区的招生批次学校,或者选择户籍所在区的招生批次学校。凡是按志愿录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更改录取的学校;录取后逾期不报到的,将视为放弃当年录取资格。
各区要保障考生自主选择升学权利和知情权,严禁为追求升学率剥夺学生参加中考的权利,考生原则上不得放弃填报志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或限制考生报考。坚决抵制市外教育机构在佛山违规招生,严禁教职人员为各类违规行为提供任何便利。严禁以口头承诺、书面签约等方式提前锁定生源。市教育局统一制订志愿填报草表规定格式,各区各学校不得擅自修改,或以印制仅包含本区学校的志愿草表形式误导考生,所有志愿填报草表必须存档备查。
特别提醒:
1、公办和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考生志愿必须通过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填报;
2、符合名额分配基本条件的考生可积极填报名额分配志愿,增加录取机会;
3、填报志愿时不同批次层次之间,以及同一层次内不同学校之间,应有合理的梯度,以提高被录取机会;
4、注意学费标准,民办普通高中收费相比公办普通高中较高,务必结合自身家庭经济情况谨慎填报;
5、在第二批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要密切留意市、区教育部门网站公告,达到补录资格线等要求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征集志愿,由市招生办统一安排补录;
6、尽量在官方权威渠道了解招生政策,以免被不良或错误的渠道误导,警惕所谓的“专家”或“有关系”的“招生骗子”进行招生诈骗,如果发现问题及时向各级教育部门举报。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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